3月9日上午,郑州市档案局召开2017年度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和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办、国办《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对2017年全市档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2016年全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全市档案工作后进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地税局荣获档案工作先进单位,高新区供水公司王静荣获档案先进工作者。全市市直机关、各县(市)区、开发区档案业务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