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17-00061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境,工作方案
  • 2017-03-17
  • 2017-03-20
  • 通知
  • 郑开管办〔2017〕15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7年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17日

 

2017年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及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区整改落实工作及时高效完成,加大对黑加油站(点)打击力度,遏制死灰复燃现象,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巩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进一步排查全区范围内的在营加油站(点),检查全区在营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手续是否齐全;遏制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现象。对在营加油站(点)的油品进行抽查,严厉打击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及部门责任

为加强对2017年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2017年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牵头,联合我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安监局建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分工如下:

商务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经营的加油站(点)进行甄别并提请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查看在营加油站(点)的油品购、销、存台账、购油发票、提货单及每次接卸油影像记录(包括时间、运油车辆、车牌号、油品型号、数量、发货单据等);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对检查活动中遇到的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加大油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符、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其他企业商标标识、虚假宣传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安监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加油站(点)。

办事处:负责对我区内加油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主要排查是否有新的黑加油站(点)出现。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整治

1.各办事处对辖区内加油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重点:

(1)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已查处的死灰复燃黑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现象;

(2)是否有新的黑加油站(点);

针对上述排查出的黑加油站(点),由公安、商务、工商、安监、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违法违规的黑加油站(点)进行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2.对在营加油站(点)的油品来源渠道及购、销、存台帐进行检查;对油品质量进行抽查,责令抽查不合格的加油站(点)立即停止销售行为,限期置换为合格油品,工商部门依法立案,进行从严查处。

(二)迎检阶段

由区商务局牵头,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安监局、各办事处等单位各抽调1名同志组成迎检工作组,配合市督导组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分工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为保持成品油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本《方案》作为长效监管机制,实施跟踪问效。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及时依法打击黑加油站(点)死灰复燃、油品质量违法行为,维护我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实现我区“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既定目标,促进我区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抽调骨干力量,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检查工作。

(二)检查工作要做到严格、细致、无误,对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者,严格追责。

(三)请以上各单位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汇总后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杨  力

电  话:67981442  电子邮箱:6028962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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