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计划用水单位:
为推动我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7年高新区水平衡测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30日
2017年高新区水平衡测试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水平衡测试工作方案:
一、水平衡测试的目的和意义
水平衡测试时加强用水科学管理的有效方法。通过水平衡测试能够全面了解计划用水单位管网状况和用水状况,并依据测定的水量数据,分析水量平衡关系和合理用水程度,以便用水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挖掘节水潜力,达到加强用水管理,提高合理用水水平的目的。
二、水平衡测试对象
依据《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八条“计划用水单位应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挖掘节水潜力。凡月用水量一万立方米以上的,每三年至少测试一次,一万立方米以下的每五年至少测试一次。当其生产的产品结构和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半年内及时复测。”的规定,我区计划用水单位均为水平衡测试的对象。
三、水平衡测试的时间安排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年度水平衡测试工作计划及部署,拟定2017年在我区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测试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测试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申明理由,以确定是否能够延期进行。
四、测试方式
水平衡测试应当依据《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和《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06)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测试单位可自行组织测试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测试。测试单位应当按照统一格式编制“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报告,格式文本可以从“高新区供水节水办公室邮箱”下载(邮箱:gxqjsb2014@163.com密码:a88888888)。
五、水平衡测试的验收
测试单位在测试完成后,应及时向我办提出验收申请和测试编制报告书,我办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测试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单位,优先推荐年度节水先进单位评选或申报省、市节水型单位(企业、社区、灌区)。并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扶持。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水平衡测试工作的单位,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
附件:1.水平衡测试单位名单
2.计划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申报验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