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528/2015-00613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通知
  • 2015-08-31
  • 2015-08-31
  • 通知
  • 郑开管办〔2015〕91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市第十六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候选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局、办,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郑州市第十六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22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郑州市第十六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候选人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纳入郑州高新区劳动用工范围内,务工手续齐全,连续工作1年以上,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年龄在18岁至40周岁之间的转移就业青年,均可作为推荐和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道德水平高。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无私奉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文明新风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3.工作业绩好。注重学习科技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发挥主力军和带头人的作用,在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

4. 吃苦精神强。坚持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精神,有坚强的意志和坚韧的毅力,努力克服困难,出色完成各种急难险重任务,赢得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

5. 新意识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技术创新、发明,或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高新区开展全市第十六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候选人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评委会,名单见附件1)。区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评选办法和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具体分以下3个阶段进行:

(一)候选人推荐阶段(2015年8月1日—9月30日)

此次活动的相关信息可在市人社局信息网上查看(www.hazz.lss.gov.cn),并可下载推荐审批表(附件2)。各有关单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于9月15日前报送劳动管理办公室。(地址:火炬大厦A3001,联系人:焦松韬、陈鑫,电话:67992832,邮箱:laoguanban@163.com)。报送的候选人推荐材料应当包括:

1.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一份,word格式),材料要求客观、详实,字数在1500字以上,有关获奖证书、锦旗、奖状、奖章、学历文凭、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附后;

3.候选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劳动合同、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公安部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综合治理办公室意见等复印件各1份。

4.我区于9月30日前将候选人资料报送至市评委会办公室。

(二)市评委会评定阶段(2015年10月1日—10月31日)

市评委会办公室将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整理汇总,在查阅事迹材料、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初定人选名单,报市评委会综合研究确定本届“十佳百优”人员。

(三)表彰奖励阶段(2015年11月1日—12月31日)

对郑州市第十六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进行表彰、奖励,并在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使广大转移就业青年得到学习借鉴。对在此项活动中荣获“十佳”称号者,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应当按照相关程序授予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对有意愿来郑定居的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可以办理户口迁郑手续。十佳转移就业青年可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农民工评选活动。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考察和评选工作,推荐对象要有先进性、代表性。

(二)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按时申报。所有推荐申报的材料要按照评选办法准备齐全,不得有任何缺项,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评委会办公室。

(三)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高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优秀转移就业青年模范事迹,激发全区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为郑州高新区建设北斗云谷,打造千亿科技城,实现跨越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郑州高新区开展全市第十六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候选人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2.郑州市第十六届十佳百优转移就业青年推荐审批表

 

2015年8月31日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