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开管文〔2021〕78号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贾鲁河生态修复工程(高新区段)部分
建设内容和规模变更的批复
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贾鲁河生态修复工程(高新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省、市“挖湖造景”、“占地造湖”整改工作有关精神要求,以及5月7日郑州市市委常委会会议、5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及5月23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变更批复如下: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贾鲁河生态修复工程(高新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郑开管文〔2021〕62号)文件中“项目占地面积约195.53公顷(2933亩),其中水体面积约50.2公顷(753亩),绿化景观面积145.33公顷(2180亩)”,调整为“项目占地面积约195.53公顷(2933亩),其中河道长约2.465千米,开口宽度不超过130米,绿化景观面积约163.53公顷(2453亩)”。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41号)文件精神,不再对项目建议书批复进行调整。
此复。
2021年6月5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印发